受獎學人在預定期間,無法全程在臺研究或有國際旅行之必要,可以申請獎助金或保有受獎資格嗎? 依據本獎助金作業要點第4點第2項第3款規定,在臺研究期間最短三個月,最長一年。研究期間如需離開臺灣,以短期為限,並應填寫短期離臺申請書。惟離臺時間超過14天者,不發放該月研究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