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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公告——

date:2021/07/26


【111年9月29日更新── 邊境穩健開放,自10月13日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天自主防疫」】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更新時間:11-09-29

詳情請見衛生福利部新聞☞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z3z1B05CM20AZhwyD5EJ1A?typeid=9

【11月30日更新── 12月1日零時起,增列馬拉威、莫三比克、埃及、奈及利亞等4個國家為「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後須入住集中檢疫所】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更新時間:110-11-30

詳情請見衛生福利部新聞☞ https://www.mohw.gov.tw/cp-5022-64184-1.html

【7月26日更新── 持續執行「邊境嚴管」措施】

國內COVID-19疫情降級不鬆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6)日表示,自今(2021)年7月27日起調降國內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惟考量全球COVID-19疫情回升、Delta變異株持續傳播,為避免境外移入病例增加我國檢疫防疫量能及醫療資源的負擔,將持續執行「邊境嚴管」措施,包括:

(一)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暫緩入境。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除外。
(二)暫停旅客來臺轉機。指揮中心亦將視國內外疫情及社區防疫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指揮中心強調,因應全球Delta變異株流行,持續執行邊境管制為防範COVID-19疫情之重要關鍵,落實全民共同抗疫,將疫情阻絕於境外,以守護國人健康安居的環境。

***臺灣獎助金學人如要更改研究期程請聯繫駐外館處***

資訊來源: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B-q5olcKuBQQnVdUhEJyng?typeid=9

【7月23日更新── 國圖7月27日起開館措施】

開放詳情請見國圖官網:https://www.ncl.edu.tw/information_237_12473.html

【7月8日更新── 國圖持續暫停開放至7月26日】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發燒,配合中央防疫指揮中心發布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圖書館暫停開放全區公共區域及讀者不入館,國家圖書館持續暫停開放,未來將視疫情發展及中央防疫政策另行公告開館日期。
※「知識快易達」服務(http://109read.ncl.edu.tw/express/index.html)
※「線上小參通」服務(http://109read.ncl.edu.tw/knowledgeexpress/index.html)

在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外交部駐外館處也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目前持有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於該期間也暫緩來台。

資訊來源:https://www.ncl.edu.tw/information_237_12387.html

【6月23日更新── 國圖持續暫停開放至7月12日】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發燒,國家圖書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12日,持續暫停開放,未來將視疫情發展及中央防疫政策另行公告開館日期。
※「知識快易達」服務(http://109read.ncl.edu.tw/express/index.html)
※「線上小參通」服務(http://109read.ncl.edu.tw/knowledgeexpress/index.html)

在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外交部駐外館處也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目前持有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於該期間也暫緩來台。

資訊來源:https://www.ncl.edu.tw/information_237_12387.html

【6月11日更新──外交部駐外館處在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目前至6月28日)將持續執行「邊境嚴管」措施,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仍暫緩入境,但具有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除外。

配合上述防疫政策,在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外交部駐外館處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目前持有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於該期間也暫緩來台。至於因緊急或人道考量,如奔喪、探視病危親屬等重大事由急需來台,經報獲指揮中心專案許可後,才能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上述措施將由指揮中心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資訊來源:https://www.boca.gov.tw/cp-56-6532-ed20b-1.html

【6月7日更新── 國圖持續暫停開放至6月28日】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發燒,國家圖書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持續暫停開放,未來將視疫情發展及中央防疫政策另行公告開館日期。

資訊來源:https://www.ncl.edu.tw/information_237_12332.html

【5月31日更新── 外來人口居留到期自動延長 停留到期者無須到站辦理】

考量自110年5月15日起,國內疫情警戒標準提升至第三級,移民署配合防疫政策,為減少人員移動,以降低染疫風險,所以,自即日起,針對在臺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實施自動延長30日效期之措施;另對於原經許可延長離臺及停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也請他們暫緩到移民署各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事宜,等疫情緩解後再行補辦。

移民署表示,基於防疫優先,並兼顧外來人口之安全及權益保障,對於居留效期即將到期者,實施自動延長居留期間30日之措施,不限次數,實施期間至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之日起30日止,屆時民眾再至服務站辦理延期居留即可;另對於外來人口的停留效期即將到期及原經移民署許可延長離臺者,也可以暫時不用到各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臺手續,等到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二級的隔天起10天以內,符合延期資格的外來人口只要準備相關文件再至服務站補辦延期停留即可。

移民署進一步表示,為簡化民眾申辦手續,如果不符合申請延期停留及離臺規定的話,只要在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的隔天起10天以內,直接到機場辦理相關手續後即可離境,該段期間都不算逾期居留或停留,也不必到各服務站辦理離臺手續,詳情可以洽詢移民署各地服務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5388/7181/7184/7193/)或國境事務大隊。

資訊來源: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29/7238/264897/

【5月25日更新── 國圖持續暫停開放至6月14日】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發燒,國家圖書館配合中央及臺北市政府發布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持續暫停開放,未來視疫情發展,依中央及臺北市政府宣布,另行公告開館日期。

資訊來源:https://www.ncl.edu.tw/information_237_12332.html

【5月17日更新── 5月19日零時起暫停未持有我國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暫停旅客來臺轉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表示,鑒於國際及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5月19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邊境嚴管措施如下:
(一) 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暫緩入境。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除外。
(二) 暫停旅客來臺轉機。
上述措施至6月18日止,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資料來源: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jFbqjTTexTGf3kdrinf0FA?typeid=9

【5月15日更新── 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5日表示,因應目前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雙北地區(臺北市、新北市)陸續發生感染來源不明的病例及群聚事件,研判社區傳播已有擴大趨勢,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提升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加嚴、加大限制措施,以防範發生大規模社區傳播,措施如下:

第三級警戒區域(臺北市、新北市)措施(時間5月15日至5月28日):
1. 除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外,同時關閉觀展觀賽場所,包括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以及教育學習場域,包括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2. 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3. 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4. 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5. 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6. 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應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7. 職場及工作處所應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8. 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9. 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10. 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資料來源: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E7bi2j8UYj1Rmz73OPE7Yg?typeid=9

【5月14日更新── 國圖閉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升溫,國家圖書館配合臺北市政府發布公有場館暫停開放措施,自5月15日起暫停對外開放,未來視疫情發展及配合臺北市政府宣布,另行公告開館日期,以配合中央及地方政府區域防疫工作。

資料來源:https://www.ncl.edu.tw/information_237_12291.html

【5月11日更新── 國圖防疫措施】

國家圖書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凡入館民眾請務必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1、入館民眾請事先出示閱覽證或身分證刷卡,未帶證件者配合填寫實聯制登記表。
2、入館應全程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通知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屢勸不聽者並依本館閱覽服務規定之違規停權處理。
3、於館內有飲食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5月3日更新── 印度旅遊史(含在當地轉機),且未持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旅客暫緩入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今(2021)年5月4日零時起(抵臺時間),過去14天內曾有印度旅遊史(含在當地轉機),且未持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旅客暫緩入境。

資料來源: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HK9y3DRcvNAluN6MmIOheA?typeid=9

【2月25日更新── 外交部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4日宣布,自去(2020)年實施之秋冬防疫專案(2020/12/1-2021/2/28)將持續執行,惟調整入境規範,外交部因此配合自本(2021)年3月1日起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因其他事由欲來臺者,得備妥相關應備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但學生就學及研習中文則依照教育部規定辦理(目前僅開放學位生及先修華語之外交部台灣獎學金受獎生)。

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搭機入境(或經我國機場轉機)旅客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Flight schedule time)前3天內的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及預先以手機完成「入境檢疫系統」(https://hdhq.mohw.gov.tw/)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入境檢疫14天之居所符合相關規定(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以上規範將視疫情變化隨時調整公告。

***臺灣獎助金學人請聯繫駐外館處辦理簽證事宜並告知獎助金承辦人您的抵台時間***

資料來源:https://www.boca.gov.tw/cp-56-5078-41ac3-1.html

【1月27日更新── 「抵台後」線上報到流程】

Due to the temporary stricter measures against the Covid outbreak in Taiwan, we will start online registration after scholars arrive in Taiwan.
For visa application, please visit: https://www.boca.gov.tw/cp-220-5081-c06dc-2.html

------------ Online Registration Guide (after arriving in Taiwan) ------------
1. Please submi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by email (scan or photos)
□ First page of blue book (we will email you when you arrive in Taiwan)
□ E-ticket details
□ Air ticket receipt or other paperwork proving the payment was made
□ Passport page
□ Visa page
□ Grant Authorization and Terms of Agreement signed
2. After the quarantine (15 days), please go to the Immigration Agency (No.15, Guangzhou St., Taipei).
▲ For those who hold the visiting visa and need to get the record of ID number, please prepare your passport, Grant Authorization Letter and Letter of Consent.
▲ For those who hold the resident visa and need to apply for the ARC card, please bring your passport, Grant Authorization Letter, Letter of Consent, profile photo, address certificate (please ask CCS for it) and NTD1000.
3. After the quarantine and self-management period (21 days in total), please open a bank account or post office account near your host institution.
4. After opening a bank account, please send us your bankbook cover photo. We will start to process the stipend for you.

***Please wear your medical mask all the time.***

【1月5日更新 ── 未於12/31前取得簽證之學人暫時無法入境臺灣】

Given that Taiwan government announced the adjustments to regulations for foreign nationals entering Taiwan beginning from Jan 1, 2021 (https://www.boca.gov.tw/cp-220-5081-c06dc-2.html), Taiwan Fellowship recipients are temporarily unable to get special entry permits to enter Taiwan from Jan. 1, 2021, while those who obtained special entry permits on or before December 30, 2020, from R.O.C. overseas missions will still be allowed entry.

Please let us know if you get the FR visa before December 30 and plan to come to Taiwan in January.

Contact email: twjob@ncl.edu.tw (Ms. Wu) / twjob2@ncl.edu.tw (Ms. Wang) / twfellowship@ncl.edu.tw (Ms. Wu)

【12月31日更新】

1. If you haven’t apply for the visa, please contact with your loc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Please find more information at: https://www.boca.gov.tw/cp-220-5081-c06dc-2.html
2. For those who have already got the visa and prepared to come to Taiwan, please register at our center AFTER quarantine period and self-health management time (21 days in total).
3. All passengers permitted entry who have been in the UK in the previous 14 days will be required to complete their mandatory 14 day quarantine at a designated quarantine centre. Further information regarding quarantine centres can be found on Travel Advice Page: https://www.gov.uk/foreign-travel-advice/taiwan

【12月30日更新──1/1起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

我國自明(2021)年1月1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並自明年1月15日零時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表示,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說明如下:
(一)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
外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外交公務、商務履約、人道考量、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他特別許可。
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陸籍人士:持有居留證、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專案許可。
(二)暫停旅客來臺轉機。
(三)短期商務人士縮短居家檢疫專案,除已通過審查者外,其餘恢復14天居家檢疫。
(四)暫停國際醫療(特殊或緊急採專案許可除外)。

自明年1月15日零時起,入境旅客除須依原規定檢附登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外,亦須提供檢疫居所證明(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宿為原則,若選擇居家檢疫者,則須1人1戶且經切結)。

詳情請見: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oW_s4VY8-8W-U6eACX4sEg?typeid=9

【12月1日更新──出入八大類場所必須配戴口罩】

12月1日起,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要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法開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11月18日更新──12/1秋冬防疫專案啟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8)日表示,時序進入秋冬,全球COVID-19疫情持續上升,多國單日確診人數屢創新高,我國境外移入個案亦有增加趨勢。為降低國內社區傳播風險,及避免造成醫療體系負擔,今(2020)年12月1日將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化「邊境檢疫」、「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請民眾及醫療院所配合落實。
一、邊境檢疫: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 3 日內 COVID-19 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二、社區防疫:出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
三、醫療應變:加強通報採檢,訂定獎勵指標

詳情請見: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56UPsWnK5KgAKolUMz7uWw?typeid=9

【8月10日更新──臺北市防疫旅館資訊】

臺北市目前有40間防疫旅館,臺北市民入住可再額外申請每日500元的補助。

詳情請見:
https://www.tpedoit.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F905810069A3EC5&sms=87415A8B9CE81B16&s=4D1A133CA1360666

【8月5日更新──人潮擁擠及密閉空間務必配戴口罩】

鑑於近日國內曾出現COVID-19零星本土案例,為控管疫情風險及超前部署,指揮中心業於本(109)年8月5日宣布,民眾進入宗教場所(如寺廟、教堂等)、參與宗教活動(如禮拜、法會、繞境等)或進出其他人潮擁擠場所及密閉空間時,無論是否保持社交距離,均須配戴口罩,敬請全國民眾及宗教團體共同配合、齊心抗疫。

自8月17日起,進入前述8大類場域,經勸導堅持不配合戴口罩者,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公共運具也可拒絕載運。

資料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7月17日更新──外籍人士在臺得停留期限第5次自動延長30天】

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分別在本(2020)年3月21日、4月17日、5月18日及6月15日4次宣布延長在臺合法停留期間30天的措施。

考量各國雖已逐步調整邊境管制措施,惟國際航班尚未完全恢復正常。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第5次自動延長30天(共計延長150天),毋需另行申請,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另考量外籍人士法定停留期限最多180天,且各國政府多未限制其本國國民返國,此為外交部最後一次通案延期措施,請相關外籍人士預作行程安排。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6月15日更新──外籍人士在臺得停留期限第4次自動延長30天】

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分別在本(2020)年3月21日、4月17日及5月18日3次宣布延長在臺合法停留期間30天的措施。

邇來國際疫情發展狀況雖有趨緩跡象,惟各國仍普遍維持邊境嚴管,國際航班亦未恢復正常,國際旅行難度仍高。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第4次自動延長30天(共計延長120天),毋需另行申請。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檢討調整。

另針對在臺停留期限已達180天之停留延期或已逾期停(居)留者之處理方式,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公布有關符合特定情形的外國人於武漢肺炎期間得申請特別延期規定及「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等措施。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5月22日更新──使用Google Assistant取得最新防疫訊息】

為了使在台外國人也能即時取得防疫資訊,疾管署運用Google Assistant服務,建置「防疫專家」中英文智慧聊天機器人,只要以支援Google Assistant 的手機或智慧音箱,說完「Ok Google」後,再說「我要跟防疫專家說話」或「I want to talk to Taiwan CDC」,便可與智慧聊天機器人互動,即時獲得防疫訊息。

有關詳細使用說明,請參閱附件:https://www.cdc.gov.tw/File/Get/mBfYe3LCCBC1E6JxndqKag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5月18日更新──外籍人士在臺得停留期限第3次自動延長30天】

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分別在本(2020)年3月21日及4月17日2次宣布延長在臺合法停留期間30天的措施。

雖然國際疫情近來有趨緩跡象,但各國所採取之國境及飛航限制多未解除,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第3次自動延長30天(共計延長90天),毋需另行申請。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檢討調整。

另外,內政部移民署針對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士刻正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凡本年3月20日至6月30日自行到案者,採不收容、不管制來臺期間及最低罰鍰等鼓勵措施。詳情請參閱該署網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229/7238/217253/)。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5月7日更新──防疫宣導】

◎ 口罩制度 ◎
口罩實名制3.0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sRWK67b6C4
外籍人士如何買口罩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rBzfQGpS1k

◎ 戴口罩 ◎
如何正確戴口罩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7MOW7tODRs
口罩如何重複使用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FGRxyDkCzM

◎ 勤洗手 ◎
正確洗手步驟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kMJ8NYeVUE
濕洗手比乾洗手重要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UB4MOqt2CM
如何正確乾洗手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2hMrlnU5Xk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4月17日更新──外籍人士在臺得停留期限第2次自動延長30天】

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再自動延長30天,毋需另行申請。

外交部針對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在本(2020)年3月21日宣布延長外籍人士在臺合法停留期間的措施。

由於國際疫情持續升高,各國續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再自動延長30天,毋需另行申請。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檢討調整。

另外,內政部移民署針對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士刻正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凡本年3月20日至6月30日自行到案者,採不收容、不管制來臺期間及最低罰鍰等鼓勵措施。詳情請參閱該署網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229/7238/217253/)。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3月31日更新──大型活動注意事項】

防疫期間大型活動注意事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P9wFFjxiV4

防疫期間非必要請不要出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ryNB2Rb2SM&list=PLUVNcpyCoTdrqnrammMB8DQF5aYDN--Zr&index=1

【3月21日更新──外籍人士在臺得停留期限自動延長30天】

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30日,毋需另行申請。

1. 為因應世界各國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分別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宣布: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30日,毋需另行申請。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此項措施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檢討調整。

2. 另內政部移民署3月20日宣布,針對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士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對於宣導期間及專案期間(3月20日到6月30日)自行到案者,採不收容,不管制來臺期間及最低罰鍰等優惠措施。詳情請參閱該署網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229/7238/217253/)。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3月18日更新──限制全球非我國籍人士入境】

因應全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擴大,我國將限制全球非我國籍人士入境

一、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自臺北時間3月19日零時起搭乘飛機起飛來臺的非本國籍人士,除持居留證、外交公務證明、商務履約證明,或其他經特別許可者外,一律限制其入境。

二、 以上持證明或經許可入境者,應配合指揮中心規定進行居家檢疫14天。入境後相應事由的單位將負責其住所、動線、工作場所的必要措施。

有關居家檢疫規定及細節,請詳衛福部相關連結: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V6Xe4EItDW3NdGTgC5PtKA

三、以上限制入境的規定,將視疫情而調整,其調整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

四、執行細節如下:
1. 外籍人士自臺北時間3月19日起,需符合上述事由才能入境我國(啓程地起飛時間為臺北時間3月19日零時前,倘扺達臺灣前曾在第三國轉機過境者,仍可入境)。

2. 以免簽證或持停、居留簽證入境者,必須持有符合上述條件的證明文件,由移民署國境線上查驗人員認定是否准予入境。另持有駐外館處核發特別入境許可者,或是有效居留證(官員證),由移民署查驗後入境。

3. 外籍人士如果對於所持文件是否符合特殊事由無法判斷,可於出發前赴我國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4. 駐外館處受理特別許可,除符合前述事由外,尚包括重大緊急人道考量,以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等,確有必要急需來臺者。

5. 需經特別許可者,除可持憑相關證明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外,也可自行持憑相關證明,經移民署國境人員查驗通過後入境。

6. 本案執行過程中倘遇個案疑義,將由外交部與內政部移民署隨時協調處理。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